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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和田至若羌铁路建管甲供物资(车载式移动发电车)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TW**-** 1. 招标条件 根据《铁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铁总物资〔**〕**号)和《**年2月份铁路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乌铁物函〔**〕**号)的规定,项目业(略),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国铁集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资金已落实,招标(略)。本项目新建和田至若羌铁路建管甲供物资(车载式移动发电车)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2月**日至**年3月2日,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中的一种获取招标文件: 一、持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同时需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北京南路**号豪威大厦**层**室当面购买招标文件。 二、将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汇款凭证、投标报名表一并加盖公章彩色扫描到一个PDF文件中,文件命名格式为:招标编号+购买包件号+购买单位名称,发送至(略)邮箱。未按上述要求办理的将视为无效购买。招标人不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递交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略),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论中标与否,购买费用概不退还。 购买须知:投标人根据所购买包件售价,将标书款足额汇至指定账户(具体银行信息见联系方式),同时须在汇款凭证上注明招标编号及包件号。 招标人不接受其他形式的交款(汇款必须是以单位名义,招标人不接收个人汇款)。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年3月**日**:**时至**:**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年3月**日**:**时,开标时间**年3月**日**:**时,地点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略))。开标前投标人携带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本人身份证明(以上证明材料均为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影印件)以备查验。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略).cn)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传真:(略) 邮箱:(略) 邮 编:** 7.2招标代理机构: (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略) (略) 传真:(略) 网址:http://(略).cn 邮箱:(略) 邮编:** 账户名称:(略) 开户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号:(略) 行号: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