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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宁德项目公务用车服务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北京(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2.2 招标项目名称2.3 招标项目概括2.4 招标范围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宁德项目员工上下班、应急加班的接送服务。
2.5&xa0;项目实施地点2.6&xa0;服务期限2.7 质量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利并持有道路运输许可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项目的投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宁德项目公务用车服务售价:(略)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交通银行太原桃北支行
开户单位: 北京(略)山西分公司
收款账号:(略)(略)**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略) **时**分—(略) **时**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略)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略)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区桃园北路铭鼎国际**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略) **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联系人:李小芳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略)
联系人:史兴源、刘斌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8 其他说明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8.3 (略)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xa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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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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