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网络司法拍(变)卖告知书
竞买人: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号)等相关规定,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就网络司法拍(变)卖工作(以下简称“网拍工作”)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最高人民法院确定淘宝网、京东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公平网、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工商银行融e购、北京产权交易所为网络司法拍(变)卖平台,竞买人可登录相关网站按资产类型、地域、处置法院等关键词进行快速检索、浏览和选取,凡具备拍卖公告所列举竞买人资格的主体,均可报名竞买。
二、本院的网拍工作委托网络司法拍卖线下服务辅助机构(以下称“网拍服务机构”)具体承办,网拍服务机构费用在拍(变)卖价款中按标准予以支付,网拍服务机构不得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本院、网拍服务机构、市高法院监督机构联系人、咨询电话均在拍(变)卖公告中予以告知。
三、网拍服务机构是唯一接受本院办理网拍工作的机构,主要负责办理以下事项:1.提供**小时免费问询服务;2.宣传与推广拍(变)卖处置物,引领查看;3.协助办理过户,代缴税费,融资咨询或服务。
四、市场中出现的接受竞买人委托参与网络司法拍(变)卖的中介服务机构,其对外宣传内容涵盖资产调查、融资、协助竞拍等服务内容,上述机构均非接受本院委托办理网拍工作,请各竞买人准确了解服务内容,检查核实工商登记的经营范围和资质,避免自身利益受损。
五、请竞买人仔细阅读拍(变)卖公告、评估报告,准确了解掌握标的物基本情况、权利属性、瑕疵说明、优先购买权人情况(股东优先购买权、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共有人优先购买权等)、租赁情况、标的物交付、竞买风险提示、瑕疵披露等。如有疑问,可询问网拍服务机构或者案件承办法官。
六、竞买成功后,本院将在规定的时限内制作并送达拍(变)卖成交裁定书,除拍卖公告中已披露不能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外,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将裁定解除标的物所有的司法强制措施,注销原有产权证号、抵押权、质押权等,竞买人可持拍(变)卖成交裁定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按规定完成权属变更登记。
特此告知
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次司法拍卖,已按前述规定通知了案件的申请人和被执行人,特此公示。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拍卖公告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9月**日**时至**年9月**日**时止(即**小时,延时的除外)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号附3号1幢的商业用房。
二、该标的物坐落于重庆市永川区内环南路**号附3号1幢。据评估报告显示(详见附件“评估报告”):标的物有**个房地证分别为;详见评估报告9-**页。房屋用途为商服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约**年建成,总楼层为5层,本次拍卖对象共5层,房屋建筑面积共计为**.**㎡。房屋结构为钢混;房屋现状:1、2层有租赁现作为小商品卖场,第3至5层为仓库使用,本次拍卖房屋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家具、家电、动产等:
1、拍卖标的第一层计租面积共为**平方米,租赁期自**年8月1日起至**年7月**日止,共计**年。租金递增方式按第七年开始租金均在上年度的基础上递增3%。租金及日期情况详见附表:
第一年:**年**月 **日至 **年 **月**日期间,租金为** 元/年。
第二年:(略)至**年 **月** 日期间,租金为 (略)/年,
其中免租期为 **年 **月**日至(略),免租金额为 (略)。
第三年:(略)至** 年 **月**日期间,租金为 ** 元/年,
其中免租期为 ** 年**月**日至**年 **月**日,免租金额为 (略)。
第四年:**年**月** 日至**年 **月 ** 日期间,租金为** 元/年。
第五年:**年**月 **日至 **年 **月 ** 日期间,租金为(略)/年。
第六年:(略)至**年 **月 ** 日期间,租金为** 元/年。
第七年:**年 **月**日至 ** 年**月**日期间,租金为 **.4 元/年。
第八年:(略)至**年**月 **日期间,租金为 ** 元/年。
第九年:(略)至**年**月 ** 日期间,租金为 **. (略)/年。
第十年:**年** 月**日至 (略)期间,租金为 (略)/年
2、拍卖标的第二层计租面积共为**.**平方米,租赁期自(略)起至(略)止,共计**个月。租金递增方式按第三年开始租金单价均在前一年的基础上递增5%。租金及日期情况详见附表:
年限 | 租赁时间 | 计租面积(㎡) | 年租金(元/年) | 备注 |
第一年 | **-**-1至(略) | **.** | **.** | |
第二年 | **-**-1至(略) | **.** | **.** | 免租一个月 |
第三年 | **-**-1至(略) | **.** | **.5 | |
第四年 | **-**-1至(略) | **.** | **.** | |
第五年 | **-**-1至(略) | **.** | **.** |
3、3至5层做为仓库使用,未承认租赁使用权。视为暂时使用。
整体评估价:(略),整体起拍价(保留价):(略),保证金:(略),加价幅度:(略)(以及其整倍数)。
注:1、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
2、据物业管理人员口述截止**年7月水、物业不欠费,但未提供相关依据,电费由使用人自己缴付具体情况不详,无天然气。以上项目不能确认是否欠费,若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若有其它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上述情况由竞买人(略)、标的物现场进行充分了解和核实,并承担可能的风险;
3、根据实地查勘现房屋已重新布局,与《房地产权证》附图布局不一致,请竞买人注意。据评估报告显示拍卖标的物与相邻房地产打通相连(相邻打通部分现场不明确)。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聘请具有资质的房屋测绘单位按照该房屋的产权产籍资料中确认的房地产权证附图予以测绘确定权属部分,若涉及房屋标的物之间需进行隔墙或者标的物内部结构需恢复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测绘费、材料费、人工费、安全责任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详细了解房屋现状并充分知晓相关信息,该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4、如欲实现多人联合竞买,需在开拍前7日向辅助拍卖机构咨询相关办理事宜;
5、本次拍卖标的物不向买受人收取任何佣金及服务费。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并承担可能的风险。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略)联系,取得执行案件法官姓名及电话,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二、本(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略)联系电话:(略)-**-**,辅拍公司经办人:张老师联系电话(略).
三、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2、竞买人取得竞价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最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视为悔拍,执行法官应当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4、如买受人对其所购得的不动产的处置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交纳有关税、费等,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的不动产权属。买受人应持本院出具的确认买受人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及时自行到相关的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买受人未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书后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权属转移变更登记,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买受人在收到本院出具的确认不动产权属的法律文书后,拍卖成交的标的物即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妥善维护、管理。如标的因故(包括不可抗力因素)毁损灭失或者发生安全事故和涉及其它隐患造成的后果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所有的风险责任、法律后果及一切经济损失。
六、特别说明
1、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查封、抵押。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按实际现状进行标的物交付。
2、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缴纳竞买保证金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涉案财产的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各种情况和瑕疵仅供参考,本院不能保证该标的还可能存在其它缺陷。竞买人必于拍卖日前亲自对该拍卖标的物的法律及自然现状进行深入而全面地了解,包括亲自查验拍卖标的物、向相关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竞买人一经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即表明对该标的的现状已作全面了解,本院不承担对上述拍卖标的物的一切已知和其他可能存在的未知的瑕疵及缺陷的任何担保责任。
3、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由本院出具法律文书确认买受人权属。土地及各种建、构筑物的面积等数据仅供参考,以房地产权属管理部门最终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在依法按有关规定的面积误差范围内,成交价不多退少补。拍卖的面积仅供参考,其准确面积待按规定完善全部的不动产登记等一系列的相关手续后,以测绘、房管部门最终确认的测绘数据为准,请竞买人引起高度的关注。如买受人今后办理《重庆市房地产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载位置、面积、用途与本院出具的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不符时,以权属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位置、面积、用途为准,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4、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等职能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
5、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水、电、大修基金、滞纳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6、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实地查看标的物,委托法院及平台不保证拍卖财产真伪或者品质,且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7、竞买人主张优先购买权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确认。
8、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公告》、《竞买须知》等规定,不得阻扰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9、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法院有权依法定事由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淘宝网和支付宝上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淘宝网和支付宝的提示进行操作。凡参加竞拍的竞买人须在本人的支付宝账户里保证有足够的竞拍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并缴纳保证金,淘宝系统将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的竞拍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光大银行重庆分行营业部;账号:**(略)(略);开户联行号:(略)**),未能竞得拍品的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略)/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请买受人自行核对确认。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标的物调查情况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略)联系电话:(略)-**-**.
融资咨询电话:
(略)
(略)重庆分行(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监督电话:(略)-(略)、(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