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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万吨/年CHPPO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镇海基地二期项目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甬发改审批〔**〕**号文核准;(略)以石化股份计〔**〕**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略)(略)(略),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略),招标代理机(略)镇海项目部。镇海基地二期项目**万吨/年CHPPO装置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略)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不划分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略)(不含税)。
2.4标段招标范围:
**万吨/年CHPPO装置(主项号:**)主项EPC总承包,主要包括:项目建设相关的详细工程设计(含详细工程设计、非标设计、技术服务、竣工图编制、SIL/LOPA验证评估、负责施工图地方报审等)、物资采购、施工、单机试车直至交工,静密封法兰可靠性管控,化学清洗、催化剂及化学品装填,数字化交付,防爆检测、防雷预评价(专项评估)及防雷设施检测、提供消防检测相关资料及配合工作、进口设备材料国内检验(若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除压力管道监督检验外)、超限设备运输特殊措施(若需)、设备监造(若需)、设备采购技术服务(负责设备采购招标所需相关文件、技术谈判、签订技术协议等),工程中间交接后的技术服务,项目文件归档,协助联动试车、投料试车、性能考核、竣工验收,缺陷责任期间保修并修补其任何缺陷、保修期保修,用户培训,对EPC总承包工程的技术、质量、安全、文明、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
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相关主项的总图运输、建筑物、构筑物、静置设备、机械设备、工艺管道、工业炉、热工、金属储罐、电气、电信、自控仪表、给排水、采暖通风、催化剂及化学药剂、劳动安全卫生等专业工程,以及需专业分包的所有工作内容;招标范围不包含另行发包的基桩工程、基桩检测、绿化工程、无损检测、相控阵检测(若需)、压力管道监督检验、超限设备吊装等,工作界面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1相关说明。
2.5本工程涉及主项较多,为优化项目管理,招标人保留在相关标段或相关主项界面处局部调整工作内容的权力。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为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持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
(3)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年以来具有以下业绩:
①软土地基条件下大型石油化工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或基础设计,或详细设计)业绩;
②新建大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单项合同金额≥(略)且装置已投产);
③石油化工项目数字化交付项目管理经验或数字化成果交付相关业绩,且完成情况良好。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投标人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具有新建大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个人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新建工程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设计的个人执业业绩;
(3)现场技术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具有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新建工程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个人执业业绩;若符合相关要求可以兼任本项目其他主要管理岗位。
(4)施工负责人,持有机电专业或建筑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单位在册员工),具有石油化工工艺装置新建工程项目经理(或现场设计代表/或现场技术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质量负责人等施工现场主要专业负责人)个人执业业绩;
(5)质量负责人,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或持有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量员(质检员)证书,或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质量员);
(6)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
(7)采购负责人,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投标人在册员工)。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年9月5日 **:**。
(2)获取截止时间:**年9月**日 **:**。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年9月**日 **:**。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年9月**日 **:**。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邮编:**;
联系人:平雅敏、仲俊松;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略)镇海项目部;
邮编:**;
联系人:张蕾;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