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北京市公安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年度垃圾清运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略):崔振龙、邓帅、祁娜
项目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北京市公安局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祁娜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供应商负责每日将各个办公区及派出所(遍布本市**个区、县)垃圾清运干净,垃圾清运时间为6:**-**:**。供应商需具备全北京市范围内垃圾清运的能力。(详细概况见附件2)
二、开标时间: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为了规范我单位非政府采购行为,本公告用来公开征集有意向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具体采购内容等事宜详见报名成功后获取的采购文件。采购流程及规范适用于我单位内部非政府采购项目相关工作规范,该项目引起的质疑、投诉等由我单位负责解释。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略)/zfxxgk/fdzdgknr/fzfcg/**/t(略)_(略).html)同步发布。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时间:**年**月7日至(略)止,每天8:**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凡报名的供应商,须将下列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备注项目名称与联系方式):(略)并致电项目联系人确认。(项目联系人:(略):(略))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报名时间内在“信用中国”网站(www.(略)),选择进入导航栏中的信用服务,查询的供应商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6、《供应商情况表》(盖章扫描版及word版);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北京市公安局
联系人:(略)-(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略)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