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新华通讯社办公厅的委托,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拟对如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华通讯社机关事务管理局服务人员劳务外包用工项目(第二次)
2.项目编号:**-**SCCZN**
3.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4.预算金额:人民币(略)(该预算为第一年度预算)
5.采购需求:
(1) 项目目标、采购内容及数量
劳务外包的岗位设置:
本次需要劳务外包的工作岗位主要有:新华社总社餐饮处、新华社第二工作区鲁谷物业部、新华社保育院食堂服务人员,新华社国会街物业部会议服务员。具体为:
劳务外包总人数**人,其中,新华社总社食堂劳务外包人员**人(包括劳务外包服务项目经理1人),新华社第二工作区食堂劳务外包人员7人,新华社保育院食堂劳务外包人员6人,新华社国会街物业部会议服务劳务外包人员5人。
(2) 本项目核心产品:本项目为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不适用。
6.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预计服务期为3年,确定中标人后,将签署第一年服务合同,自采购人委托新华社机关管理服务中心确认的中标人入驻时间开始起算,为期一年。一年合同期满且采购人获得下一年度预算批复,如双方无异议,则合同自动顺延一年,各项合同条款在顺延期继续有效,顺延合同的服务期起算时间为上一期合同截止日的下一日。合同顺延次数最多为贰次。
7.实施地点:(略)
8.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本项目为人力外包服务采购项目,进口产品不适用。
9.采购用途:自用
**.采购项目的属性:服务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否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相关要求。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否。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年1月**日至**年2月6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略)((略))(本项目采购文件一律通过线上方式获取)
3.方式:登录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略))注册成功后免费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需先进行网上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已注册潜在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化商务电子招投标平台供应商注册/技术支持等相关事宜请咨询:(略)。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年2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略)B座**层第**会议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单位派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包含公告当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请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专人送达开标地点,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2.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3.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4.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及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使用信用记录结果、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绿色发展,具体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情况详见招标文件。
5.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概括为“餐饮服务”一个标的,标的名称即“餐饮服务”,该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新华通讯社办公厅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B座**层
(邮编:**)
联系方式:(略) /(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