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大兴发改(审)〔**〕**号
经研究,同意大兴区体育局实施该工程。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址:(略);观音寺街道、高米店街道、林校路街道、清源街道、天宫院街道、兴丰街道6个街道办事处;及高米店公园北区、高米店公园南区、兴华公园、九龙口公园、兴旺公园南区、兴旺公园北区、金星公园西区、金星公园东区、清源公园9个公园现有体育用地。
二、建设内容与规模:在现有体育用地内新建标准篮球场、笼式足球场等各类专项活动场地**个,其中标准篮球场5个、三人制篮球场1个、笼式足球场3个、乒乓球场3个、羽毛球场1个,棋苑**片;更新与新建室外健身器材**套;健身步道6.1公里;配建室内健身设施**套。
**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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