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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成都市高新区紫荆西路6号10栋1单元 16 楼 1601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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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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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关于成都市高新区紫荆西路6号**栋1单元 ** 楼 **号住宅用房(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本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贷款、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如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委托相关机构办理业务等存在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二、本公告中图片、文字、视频授权后可以下载传阅转发,但未经许可严禁擅自涂改拍卖公告、图片、视频、拍卖须知、调查表中载明的内容,最终解释权归本院所有。

三、目前入驻本院的拍卖辅助机构是:四川恒(略)。

四、本院将下列拍卖辅助工作委托上述机构完成:

(一)制作拍卖财产的文字说明、照片及视频等资料;

(二)展示拍卖财产,接受咨询,引领看样,封存样品等;

(三)拍卖财产的鉴定、检验、评估、审计、仓储、保管、运输等;

(四)其他可以委托的拍卖辅助工作。

竞买公告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将于(略)**时至(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略).cn/xm/,户名: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成都市高新区紫荆西路6号**栋1单元 ** 楼 **号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明号:监证(略);登记时间:**-**-1;建筑面积:**.**㎡。

协议价:(略);起拍价:(略);保证金:(略);增价幅度:(略)(及其整倍数)。

特别说明:

1.该房屋所涉开发商是否已办理大产权以及后续是否能办理产权分户手续等情况,需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了解,本院仅送达《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作为房屋所有权凭证,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行政部门办理合同房备案变更、产权过户等手续,房屋所涉税费的金额买受人必须自行前往向相关税务部门核实了解,若拍卖房屋为合同备案房,本院只负责处理合同房变更备案登记手续时产生的被执行人相关税费,后期办理产权过户时房屋所产生的全部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本院无涉。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本院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2.司法拍卖的成都市住房已经纳入限购、限售政策范围,竞买人应当符合成都市住房限购、限售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限售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在竞价成功后以无购房资格为由拒绝缴纳成交尾款的,按悔拍处理。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若参与竞买人未开设北京产权交易所账户,可委托代理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公司委托个人:随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个人委托个人:随带授权委托公证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相关文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院已委托四川恒(略)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和组织看样服务。有关标的物咨询可联系**-(略)(恒通辅拍),看样预约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恒通辅拍”完成自助预约看样。预约成功后,将在竞价前一周统一组织看样,请耐心等待通知(看样时请携带身份证件及预约通知短信)。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达到或超出起拍价,一人应买即可成交;有二人以上应买的,以竞价方式进行,价高者得。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有处置权但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由买受人依法办理标的物交接。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被执行人和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房屋所涉欠缴的水、电、物业费等各种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在签收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日内可持税务机关开具的《税收完税证明》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解决,与本院无涉。

八、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院已于(略)通过邮寄方式书面通知申请方及被执行人公告发布时间、拍卖时间及拍卖平台。

十一、拍卖成交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尾款在(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账户名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诉讼费及案款专户;开户银行:(略)成都金牛支行;账号:(略)0(略)**;转账时务必备注:(**)川**执恢**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成交价款到账后**日内,由本院通知买受人(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地址:(略))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

特别提示:汇款只能汇一笔,买受人自行汇款或委托他人代付案款者,请汇款前务必联系本院。

法院咨询电话:(略)

预约看样电话:(略)-(略)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联系地址:(略)

北京产权交易所技术咨询电话:(略)-**-**

详细信息可在“https://(略)/page/sfpm/index.htmF”上查询。

成都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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