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燕家台村村东南甲滩**亩农用地出租
发布时间:(略) **:**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全市统一项目编号
S**D0(略)**
项目编码
**-MTG/**-**
挂牌金额
**
挂牌日期
(略)
截止日期
(略)
基本信息
项目编码: | **-MTG/**-** | 标的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燕家台村村东南甲滩**亩农用地出租 |
坐落地址: | (略) | ||
土地用途: | 耕地 | ||
地块-1: | |||
东至: | 河槽 | 南至: | 甲滩 |
西至: | 田间路 | 北至: | 田间路 |
拟出让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 | ** | 是否基本农田: | 是 |
基本农田面积(亩): | ** | 地上物情况: | 种植高山芦笋 |
权属信息
权属类型: | 集体 | 所有权人: | 北京市门头沟区清水镇燕家台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是否包含承包土地: | 是 | 承包方式: | 家庭承包 |
承包方: | 承包经营权证编号: | ||
承包期限(起始日): | 承包期限(终止日): | ||
是否存在他项权利人: | 否 | 他项权利人: | |
他项权利内容: | 相关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权: |
拟出让信息
拟出让期限(起始日): | (略) | 拟出让期限(终止日): | (略) |
拟出让期限(年): | 5年 | 出让用途: | 种植高山芦笋及采收附加产品 |
拟出让方式: | 出租 | 是否属再次出让: | 否 |
是否原承包人\原出租人同意: | 前次出让方式: | ||
原出让期限(起始日): | 原出让期限(终止日): | ||
其他农户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权: |
挂牌及公告
是否挂牌: | 是 | 挂牌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略) |
截止日期(公共资源平台): | (略) | 挂牌总金额(元): | ** |
披露方式: | 北京农村产权交易所网站 (略) | ||
首次项目信息发布公告期: | **个工作日 |
信息发布期满后无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类型: | 延长信息发布 | 延牌周期(工作日): | 5 |
延牌次数: |
挂牌期满,一个以上受让方交易方式
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其他说明: |
交易保证金设定
交纳金额(元): | 0 | 交纳期限(工作日): | |
交纳方式: | 处置方法: | ||
处置方法说明: | 其他: |
交易条件
公告价格(元): | ** | 成交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与出让相关其他条件: | 1.该项目出租价格不低于(略)/亩/年,无递增。**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合同签订日的租金由承租方承担,与首期租金共同支付给出让方。 2.若该地块享受政策性菜田补贴,该补贴归村集体使用。 3.若该地块取得耕地保护补偿((略)/亩)等政策补贴资金,资金使用须严格按照区、镇相关规定执行,双方需要再协商,再签订补充协议,原则上承租方作为保护主体申请资金时,承租方按照按年补偿资金的**%提高年承租费。 4.合同价款场外结算。 |
受让方资格条件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该项目所处现状地类为果园。该地块所处国土空间规划分区为水域保护区、生态混合区以及永久基本农田。依据启用版“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该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需严格按照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严格农地农用,不得改变用途。涉及改变土地用途、砍伐林木或其他改变地上物现状的情形要严格按照规自分局、林业局等部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承租方不得进行违法建筑。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不得与国家、市、区、镇的总体规划相抵触。承租方所实施的项目应符合国家、市、区、镇的相关文件要求,严禁实施违反现行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所提及不准实施的项目。 3.出租地块使用用途具体为种植高山芦笋及采收附加产品。严格遵守用途管制,严格参照《北京市区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区用途管制规则(试行)》文件执行。 4.村集体定期对所出租的地块进行检查,杜绝改变土地用途,或明显破坏土地行为发生。 5.项目租赁到期结束时需保证租赁地块苗木成活率高于**%以上,不能出现荒地、后续无法再继续使用的情况。 6.出租地块在劳动力用工方面,需向本村劳动力倾斜,确保当地村民能够参与其中,带动当地村民增收。 |
受委托经纪商情况
交易服务会员编码: | 交易服务会员: | ||
经办人: | 电话: |
(略)
交易所联系方式
联系人: | (略)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