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略)蒸汽型吸收式溴化锂冷水机组采购变更公告
标段名称: 灵(略)蒸汽型吸收式溴化锂冷水机组采购
项目编号:CCTC(略)
本项目有如下变更,敬请注意:
- 资格要求3变更为“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1月1日至今)1份工业用单台制冷量不小于**×**kcal/h或单台总功率**kW的蒸汽型制冷机的有效销售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和合同发票,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须包括合同买卖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合同中如关键信息不全,可补充技术协议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发票内容须体现出设备名称或其他与合同一致的内容,要求为全额发票,可为一张或多张,发票内买方和卖方名称须与合同保持一致,若提供业绩为包含多家单位的协议业绩,提供一家单位执行业绩的合同发票即可。每一份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算一份有效业绩,发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国家税务网站核查);
- 详细评分项中业绩要求变更为“满足投标人资格项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1项**年(含)以来工业用单台制冷量不小于**×**kcal/h或单台总功率**kW的蒸汽型制冷机的有效销售业绩,得0.5分;本项最高得**分” 注:须附合同扫描件/复印件和对应全额发票,可为一张或多张,发票内买方和卖方名称须与合同保持一致,若提供业绩为包含多家单位的协议业绩,提供一家单位执行业绩的合同发票即可。每一份合同和对应的发票算一份有效业绩,发票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通过国家税务网站核查,未按要求提供的不得分。
- 澄清问题提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变更为**年5月**日9:**,文件发售结束时间变更为**年5月**日**:**
其他内容不变,如有问题请联系下方联系人。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略)(章)
**年4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