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京昆高速阎吕路立交工程,已由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昆高速阎吕路立交工程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发改(审)〔**〕**号),项目业主为北(略),建设资金来自政府出资、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政府出资**%、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略),招标代(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规模:项目位于房山区青龙湖镇,在规划阎吕路与京昆高速之间设置互通立交 1 座,共 5 条匝道、全长约2. 7 公里,同步加宽京昆高速主路约 1. 2 公里,建设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本工程A匝道桩号:AK0+**-AK0+**.**;B匝道桩号:BK0+**-BK0+**.**;C匝道桩号:CK0+**-CK1+**.**;D匝道桩号:DK0+**-DK0+**.**;改移路桩号:K0+**-K0+**.**。主要构筑物:阎吕路立交、收费站。
主要监理内容为对应起止桩号内的路基、路面、桥梁、排水、交安、绿化、环保、收费站等工程及管线拆改移项目施工监理。
2.3 建设地点:(略) 市辖区 房山区
2.4 合同估算价:(略)元
2.5 监理服务期限:**天
2.6 其它说明: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设置一级监理机构,设置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1个。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下述资质、业绩要求,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本标段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近**(指**年7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以交工时间为准)年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土建工程(至少同时涵盖路基、桥梁)施工监理业绩,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https://hwdms.(略)/)”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略)/)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年7月**日**时**分至**年8月5日**时**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法: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网址:https://(略)/zhjy/,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后下载招标文件。
未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的投标人,请在“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具体流程参见网址:https://(略)/zhjy/),并绑定CA数字证书。
4.3如需要纸质版图纸,
图纸获取时间:**年7月**日**时**分至**年8月5日**时**分。
图纸获取地点:(略)
图纸售价:(略)。
4.4 其他要求: (1)下载的招标文件需使用“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打开,如需下载“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可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址:https://ggzyfw.(略)/)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标书工具专区-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工程中进行下载。如遇问题请咨询运维电话(略)。(2) 招标人提供项目纸质版图纸,投标人请在纸质图纸获取时间内,持文件获取回执单、授权委托书至招标代理处领取。(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地址:(略) **)。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递交截止时间:**年8月**日**时**分。
5.2 递交方法: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或者逾期未完成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召开投标预备会。
5.4 其它说明:递交地址:(略)(网址:https://(略)/zhjy/)。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年8月**日**时**分
6.2 开标方式:线下开标
6.3 开标地点:(略)(地址:(略))
7. 其他公告内容
7.1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7.2投标人提出异议与作出答复均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以数据电文形式完成。联系人:(略),联系电话:(略)-(略)。
8.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北京市交通委员会。
监督投诉方式:电话**-** 网址:http://jtw.(略)/。
9. 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https://ggzyfw.(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http://jtw.(略)/)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略)
地 址:(略)A座
邮 编:**
联 系 人:刘远
电 话:(略)-**
电子邮箱:/
招标代理:(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王斌、李骏
电 话:(略)
电子邮件:(略)
网 址:http://(略).cn
监督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