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企业名称:(略)等7户债权
所在地:潍坊市、青岛市、聊城市、烟台市
债权总额:**,**.** 万元
债权情况
(略)(略)(以下简称“我公司”)拟对持(略)等7户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涉及债权总额**,**.** 万元,其中:债权本金**,(略),利息8,(略),其他费用**.** 万元(利息计算截至**年7月**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及与不良贷款债权相关的从权利亦在本次处置范围内)。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借款人 | 本金 | 利息 | 其他费用 | 债权总额 |
1 | (略) | 1,**.** | **.** | 0.** | 2,**.** |
2 | (略) | 1,**.** | 1,**.** | **.** | 2,**.** |
3 | (略) | **.** | **.** | 0.** | **.** |
4 | (略) | **.** | **.** | 2.** | **.** |
5 | (略) | 9,**.** | 5,**.** | 0.** | **,**.** |
6 | 胶州市装潢印刷厂 | **.** | **.** | 4.** | **.** |
7 | (略) | **.** | **.** | 0.** | **.** |
合计 | **,**.** | 8,**.** | **.** | **,**.** |
第一户 (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借款(略)尚欠本金1,(略)及利息(略),债权总额2,(略)。(略)名下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该债权主从债权均在诉讼时效内,抵押物已办理抵押登记手续,主从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年1月,位于寿光市圣城街**号,法定代表人张乐永,注册资本(略)。经营范围包括普通货运。销售:烟酒糖茶、日用百货、针纺织品、化妆洗涤用品、五金交电、通讯器材、家电、厨房用具、塑料制品、化肥、农膜、建材、工艺首饰、金银首饰、文化办公用品、图书、音像制品、儿童玩具、副食、保健食品、瓜果、蔬菜、粮油、小袋食盐、陶瓷制品、土产杂品、服装鞋帽、家具用具、汽车(不含小轿车)、摩托车、三轮车、机电、电脑、生肉、水产品、禽蛋、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加工销售:糕点、酱菜、散果、餐饮。
(二)担保基本情况
1、抵押物情况
(略)名下土地使用权,位于寿光市圣城街**号,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亩),土地证号:寿国用(**)字第(**)**号,土地性质商服用地。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略)。他项权利证编号为寿他项(**)第**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因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已将借款人、担保人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寿商初字第**号、**号判决书,对2笔本金分别为(略)的借款及相应的抵押优先权进行判决。
其余2笔本金分别为(略)的借款,在诉讼过程中因借款人进入破产程序而终止诉讼程序,本案债权已经全部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后该企业已于**年完成破产重组并通过执行重整计划,本案债权由重整后的借款人另行偿还,重整投资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于重整计划草案实施完毕之日起3年内清偿完毕,抵押权人保留抵押权。但借款人及投资人均未按重整计划草案履行还款义务。
本案债权已就上述全部4笔借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略)为申请执行人。
第二户 (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略)尚欠本金1,(略),利息1,**.** 万元,其他费用**.** 万元,债权总额2,**.** 万元。
(略)名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已灭失)。由金合勇、周立(略)提供保证担保。
二、主从债务人及抵押物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位于莘县河店镇工业园区,成立于**年3月**日,注册资本**万,金合勇出资**万,占比**%(略)经营范围:轴承、轴承配件、冲压件加工、销售。滚动轴承制造。
(二)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
(略)以其名下部分机器设备作为抵押物,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略)。抵押物为轴承磨床五台,超精机四台,轴承生产线一条。经核查,该抵押物已经灭失。
2、保证人情况
保证人一:(略)(现名称:(略))成立于(略),注册资金**万,杨先玲投资(略),付学全投资(略)。注册地址:(略),主要产品为饲料加工、销售。
保证人二:保证人金合勇、周立芳夫妇。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该债权已取得(**)鲁**民初**号胜诉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已进入执行程序,目前正在执行中。
第三户 (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略)尚欠本金(略),利息**.** 万元,债权总额(略)。担保方式为抵押,抵押物为企业名下机械设备(未被判决认定优先受偿权)。
该债权已被法院判决认定,主债权合法有效。目前已经进入执行程序,处于执行终本状态。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年1月**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略)MA**GTT4XN,位于山东省莱州市土山镇谭家村,法定代表人谭开良,企业主要经营加工、印染:帆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担保情况
1、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借款人名下部分机械设备,该抵押物未被诉讼确权。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债权经莱州市人民法院审理,案号为(**)莱州民二初字第**号,(略),莱州市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目前本债权已被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第四户 (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略)尚欠本金(略),利息(略),其他费用(略),债权总额为(略)。担保方式为保证,本(略)(略)(略)(略)、谭红霞、高继航、王宪岗、闫玉磊、陈涛涛、葛爱香、姚奇娟、张文良、蒋恩禹、陈召辉、衣瑞芹提供保证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略),(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坊子区凤凰街办辛王家村,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略),由谭红霞出资(略)占**.5%,张文良出资(略)占2.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酱腌菜、辣椒酱、八角、香辛料调味品通用技术条件(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二)保证人情况
1(略)成立于(略),(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虞河路樱南村村西,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 (略),由王宪岗出资(略)占**.**%,闫玉磊出资(略)占7.**%,经营范围:生产蜂产品(蜂蜜);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批发兼零售散装食品。
2(略)成立于(略),(略),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东风东街**号1号楼**室(新建业大厦),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略),由蒋恩禹出资(略)占**.**%,蒋恩阳出资(略)占6.**%,经营范围:公路工程、桥梁工程、交通护栏、标志、标线施工。
3(略)成立于(略),(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健康东街**号,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略),由高继航出资(略)占**%,高星翠出资(略)占1%,经营范围: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不含出版物进口经营);销售: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及配件、服装鞋帽。
4(略)成立于(略),(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地址为潍坊市奎文区机场南路以东、蓝翔街以南(南家南村),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人民币(略),由李娜出资(略)占**.**%,陈涛涛出资(略)占**.**%,经营范围:室内外装饰工程设计、施工。
5、谭红霞,女,住山东省胶州市。
张文良,男,住山东省胶州市。
高继航,男,住山东省潍坊市。
葛爱香,女,住山东省潍坊市。
蒋恩禹,男,住山东省潍坊市。
姚奇娟,女,住山东省潍坊市。
王宪岗,男,住山东省潍坊市。
闫玉磊,女,住山东省昌乐县。
陈召辉,男,住山东省淮坊市。
衣瑞芹,女,住山东省潍坊市。
陈涛涛,男,住山东省潍坊市。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年9月**日潍坊市奎文区人民法院作出(**)鲁**民初**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判决生效后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五户 (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借(略)尚欠本金9,(略)及利息5,(略),债权总额为**,(略)。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该债权由山东东方(略)、宋良江、李文强、李俊玲、魏保国、张秀玲提供保证担保;(略)提供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成立于**年4月,位于寿光市稻田镇工业园,法定代表人孟凡宝,公司注册资本(略),生产、销售:复混肥、叶面肥、冲施肥、生物肥、生物有机肥;销售: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农业科技开发及服务;货物与技术进出口业务。
(二)担保基本情况
保证人一:山东东方(略),现名(略),成立于**年6月**日,法人李乃家,注册资本(略)。批发、零售:非主要农作物蔬菜种子;零售:不再分装的农作物包装种子(有效期限以许可证为准);销售等。
保证人二:
宋良江,男,住寿光市。
李文强,男,住寿光市。
李俊玲,女,住寿光市。
魏保国,男,住寿光市。
张秀玲,女,住寿光市。
抵押物:
(略)名下位于寿光市圣城街道北,北海路东的土地使用权一宗,土地证号寿国用**第**号,土地面积**.**平方米,约**.**亩,土地性质为住宿餐饮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抵押担保最高债权金额(略)。土地他项权证号为寿他项(**)第**号。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上述借款到期后,借款人未按时偿还借款,遂将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共分9笔诉至寿光市人民法院,法院依法作出**鲁**民初**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号判决书,判决认定借款人偿还借款本息,担保人承担相应担保责任。
因借款人、担保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项目债权已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第六户 胶州市装潢印刷厂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借款人胶州市装潢印刷厂尚欠本金(略),利息(略),其他费用(略),债权总额为(略)。该债权由借款人名下设备提供抵押担保(抵押设备已灭失)。
二、主债务人及担保基本情况
(一)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胶州市装潢印刷厂位于胶州市郑州东路**号,成立于(略),注册资本(略),企业性质为股份合作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企业主要经营装潢印刷、图书、期刊印刷、商标印刷、纸箱等印刷。
(二)抵押物情况
本项目债权由胶州市装潢印刷厂名下机械设备提供抵押担保,具体包括对开双色胶印机3台,对开单色胶印机1台,对开四色胶印机1台。经多方调查,上述抵押物已经灭失,无法寻找。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年6月**日胶州市人民法院作出案号(**)胶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执行程序。
第七户 (略)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年7月**日,借(略)尚欠本金(略)及利息(略),债权总额为(略)。该债权无保证、抵押担保。
二、主债务人基本情况
(略)是由韩国JOY银进株式会社投资成立的韩国独资企业,位于胶州市胶(略)法定代表人高桢植,男性,韩国国籍,生于**年1月4日。公司主要生产玩具、包、服装、工艺鞋、帽子、床上用品、缝制品、布绒制工艺品、木制工艺品、金属工艺品(不含贵重金属工艺品);货物进出口业务(不含进口商品的分销业务)、(产品**%外销;以上范围需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三、前期诉讼执行情况
本项目债权已对债务人提起诉讼,**年青岛中级市人民法院作出案号(**)青民四商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处置方式:债务减免、协议转让、拍卖、要约邀请竞价转让、挂牌转让及其他处置方式;拟处置的债权可以单户处置、组包处置、部分组包或与其他债权组包等任意方式处置。
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主体不得购买:(1)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2)(略)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近亲属关系的人员;(3)债权资产项下的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4)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5)债权资产所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6)列入反洗钱、反恐怖黑名单的人员;(7)其他依据法律法规、司法解释或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年8月7日。
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企业资产情况仅供参考,以实际情况为准,请投资者自行调查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有效期届满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 系 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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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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