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项目编号:S**C**(略)**
一、项目编号:**(略)**-XM**
二、项目名称:团河行宫东西湖濯月漪等文物建筑修缮工程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略)(兴丰段)5号院1号楼
中标金额:(略)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统一信用代码 | 中标金额 | 中标成交备注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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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北京市大兴区京开兴魏西路(兴丰段)5号院1号楼 | **(略)5 | **.** 万元 | 评审总得分(综合评分法): **.6 分 |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 | 总价 | 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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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1 | (略) | (略) | 符合相关行业及磋商文件要求 |
用途:用于团河行宫东西湖濯月漪等文物建筑修缮工程简要技术要求:在坚持不改变文物原状、最小干预等原则前提下,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保护方针。真实、完整地保存宫殿区落建筑的历史形制、原貌和建筑特色。
本次修缮工程主要内容为: 团河行宫东西湖濯月漪等文物建筑现状整修。主要对建筑屋面、墙体、装修、台明、地仗油饰进行保护修缮,通过本次修缮,排除建筑存在的安全隐患,达到长期安全、方便使用的要求,确保文物建筑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
合同履行期限:自本项目施工合同签订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质保期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耿秀琴、吴为雅、刘国忠、赵玉芹、李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略)(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号)规定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以中标总价为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大兴区文物管理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B座**室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