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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智谷高新实业有限公司零星维修项目竞争性比选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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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4-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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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下文中(略)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注册/登录或拨打咨询热线 010-89352896
(略)对 (略)零星维修项目 项目采用竞争性比选方式进行采购。 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名称及数量 (项目总预算: 0.** 元) (专业领域: 日常零星维修维保 )
  • 包1(标的物种数:1)
  • 包合计: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采购预算(元) 数量 小计(元)
    目录:
    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需求描述
    (略)零星维修项目
    (略) 1(项) (略)
    二 、供应商资格要求 (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 行采家 ”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 (1) 资质条件、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条件
  • (2) 比选截止日投标资格情况
  • (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 三、投标(报价)时间
  •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略) **:**:**(北京)
  • 四、投标保证金
  •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供应商在行采家https://(略)网上需上传盖章签字后的完整比选申请文件(PDF格式)一份。若网上上传的比选申请文件电子档与现场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内容不一致,以现场递交纸质版比选申请文件为准(线上报价与纸质版报价不一致的,视为无效响应)。

  •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一年或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所有中选人所完成工程量累计总额达到(略)则合同自动终止。
  • (二)交付地点:
    (略)
  • (三)竞标报价:

    1.比选报价

    1.1本项目采用固定折扣系数的形式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以及项目实施过程可能发生的不可预见的风险。

    1.2比选申请人根据项目情况、自身实力、市场行情进行填报。固定折扣系数报价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四舍五入,不足两位的按实际位数保留。

    1.3比选申请人的固定折扣系数报价不得高于0.**,否则由比选小组作废标处理。

    2.竣工结算办法

    2.1工程计量

    工程量按《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和《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等规定的计算规则计量。

    2.2工程计价

    按《重庆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重庆市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FGDE-**)、《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 、《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重庆市园林绿化工程计价定额》(CQYLLHDE-**)、《重庆市构筑物工程计价定额》(CQGZWDE-**)、《重庆市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CQGDDE-**)、《重庆市爆破工程计价定额》(CQBPDE-**)、《重庆市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CQXSDE-**)、《重庆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定额》(CQJXDE-**)、《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定额》(CQYQYBDE-**)、《重庆市建设工程混凝土及砂浆配合比表》(CQPHBB-**)、《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及相关配套文件编制工程量清单结算并乘以承包人报价固定折扣系数,经监理人、跟审单位、发包人审定后执行。

    合同竣工结算价=工程量清单结算×固定折扣系数±Σ奖励、罚金、违约金及其他费用。

    2.3价格信息

    按施工当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项目所在地的信息价执行。

    注:由于此项目的特殊性,不能预估全年需实施的日常维修维护具体项目,需实施或需结算的项目难以确定,本项目比选人提供采购限额为根据往年维修维护项目产生费用的估算金额,不作为结算依据。最终按实计量,以实际完成量为准,据实结算。

    3.审减效益

    本项目基本审计费由比选人支付,审减金额超过5%时所有审减效益费由中选人支付。

  • (四)履约保证金:

    1.合同签订前中选人向比选人缴纳(略)履约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1)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接使用单位服务业务的;

    (2)超标准、超范围收取材料费、工时费,采取直接或变相给回扣等不正当手段和虚报服务项目及金额的;

    (3)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经营资格的;

    (4)拒绝接受监督、检查的;

    (5)中选人出现不良工作态度、不配合比选人工作、拖延(指拖延开工时间或拖延施工时间)或不响应比选人修缮维护服务内容等情况超过3次。

    2.履约保证金退还

    中选人在本项目合同期限内,最后一个维修工程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履约保证金转换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结束经比选人验收合格后,中选人可向比选人提出书面申请,比选人收到书面申请后无息退还剩余履约保证金的**%,若中选人未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比选人有权动用履约保证金补偿相关损失或垫付相关费用。

    本项目缺陷责任期为6个月。

  • (五)付款方式:

    付款步骤:

    1.单个维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中选人向比选人提交结算相关资料,经比选人审核后按付款时间要求支付至维护费的**%,剩余费用服务期结束后支付。

    注:进度款按季度支付或季度累计应支付金额达到(略)时作为支付节点,支付时间以先到为准。

    2.比选人和中选人对结算金额确认一致后,中选人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比选人通过银行转帐支付至中选人银行账户。

    3.本项目无预付款。

  • (六)验收方式:

    本项目维护修缮服务完工后,比选人按国家相关标准验收程序和规程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双方认可签字。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立即整改处理(整改的费用由中选人自行承担,不能计入竣工结算金额中),中选人按本比选文件约定无偿返工至工程合格;若再发生工程验收不合格情况,比选人有权解除合同。

  • (七)质量保证:

    单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所有项目内容均属于保修范围,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为1年(其中防水工程保修期为5年)。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自项目(交)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八)知识产权:

    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

    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
  • 单位名称:
    (略)
  • 联系人:
    (略)
  • 联系电话:
    (略)
  • 采购需求方
  • 单位名称:
    (略)
  • 联系人:
    (略)
  • 联系电话:
    (略)-(略)
  • 免责声明
    本平台是参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法律法规构建,适用于政企单位合规内控自主性项目采购,具体执行遵循单位内控管理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本页面发布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完整,并对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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