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单一来源采前公示
(略)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采购人(略)重庆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单位
(略)重庆分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略)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CITCC-CPICQTP(略)
三、采购内容
(略)跨年业务轨道交通广告宣传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重庆市轨道交通5号线、9号线、**号线和环线灯箱广告,站点任选,投放数量为**块,投放时间为8周,服务期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至**年6月**日。
四、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略)单一来源采购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的供应商处采购的第一条情形“1.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经查询重庆市轨道交通运行线路图,本次拟围绕重庆机场T3、T2航站楼、重庆西站、北站和沙坪坝高铁站等交通枢纽区域,以上站点主要在5号线、9号线、**号线和环线,目(略)独家代理。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略)开展单一来源谈判。
五、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略)
六、公示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且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略)官网:http://(略).cn;(略)官网:http://(略)/;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略)/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公示期限
公示期自(略)至(略)。
八、异议的受理方式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异议人是法人的,异议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的,异议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对收到的异议,采(略)采购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九、本次采购联系事宜:
招标人:(略)重庆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邹老师 联 系 人:金凤、张艺、谢羽
电 话:(略) 电 话:(略)(金凤)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 号: / 账 号:(略)(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