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金融机构拟公开处置(略)债权资产,现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债权资产
某金融机构拥有(略)项目债权资产总额(略)(截止日期:(略),本金为(略),利息为(略));担保方式为保证。
1.债务人情况
(略),成立于(略),公司类型:(略)(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张兴林,注册资本:(略)人民币,所属行业为商业贸易,该公司已于**年3月**日被注销。
2.保证人情况
张兴林为自然人保证人。
江(略),位于徐州市贾汪区**国道东徐州东方热电厂南,成立于**年8月**日,注册资本:(略)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胜,所属行业:金属制品,该公司经营状态为存续。
(略),位于徐州市贾汪区贾汴路1号,成立于**年9月**日,注册资本:(略)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兴林,所属行业为商业贸易,该公司已于**年6月**日被吊销。
3.租赁物情况
我司租赁物为铁路专用线,具有一定处置价值。
(二)资产亮点
1.我司在丰裕粮油破产程序中分配到徐州农商银行股权**.**股。
2.通过追偿保证人江(略)、张兴林可实现部分债权。
(三)转让方式:进场交易/公开拍卖(含网络拍卖)/招标竞价/其他方式。
(四)交易对象及条件[ 注:如该资产的原债务人及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参与竞买,成交价不得低于主合同以及相关从合同中约定的剩余全部债权金额(包括但不限于剩余租赁本金、租赁费、应收账款、租赁物件留购费、逾期利息、损失赔偿金、补偿金、罚息、违约金,(略)债权相关权益而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等所有费用);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原债务人及利益相关方债务重组、资产重整的除外。]: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略)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略)工作人员、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除外)。
(五)付款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本公告于(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有效。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具体债权金额/享有权利最终以出资凭证、合同、协议、法院判决、裁定等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 系 人:严先生、范先生
联系电话:(略) 邮箱:/
通讯地址:(略)
邮政编码:**
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