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挂牌披露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 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粮库路2号西侧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 | 项目编号: | S**D0(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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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标的编号: | ||
转让方名称: | 北(略)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交易机构名称: | 北京产权交易所 | 资产类别(实物): | 土地使用权 |
资产评估值: | 批准单位名称: | ||
挂牌价格: | ** 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2-**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是否自动延期: | 是 |
权利人是否有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标的是否存在抵押情况: | ||
资产来源: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顺义区 | |
批准文件: | |||
内部决策文件: | |||
转让说明事项: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点前通过北交互联系统提交受让申请并将全部保证金人民币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同时将《现场踏勘确认书》提交北交所审核确认。 2、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可以根据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确定后自行通过北交互联系统申请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本项目公告期间,意向方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受让方已完成对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已对标的资产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标的资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资产。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自身的资格条件进行核查,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机关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资产,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5、受让方须交纳1%的基础服务费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在交易机构网站进行挂牌信息披露的链接: | https://(略)/dzsw/detail/**.html | ||
数据来源: | 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