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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右旗分局关于2025年4月7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

拟建项目 北京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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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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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建项目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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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年4月7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4月7日-**年4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略):(略)邮编:**

通讯地址:(略)(C**)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年产**万吨氧化铝项目

内蒙古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北区)

(略)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氢氧化铝焙烧系统,新建4条氢氧化铝焙烧生产线,以氢氧化铝为主要原材料,采用焙烧工艺生产氧化铝产品,生产规模为**万t/a氧化铝;焙烧燃料为项目配套建设的洁净煤制气系统制备的煤气,洁净煤制气系统主要包括上煤系统、洁净煤制气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煤气净化及冷却系统、加压及脱硫系统、排渣及飞灰输送系统等;项目同时配套建设氢氧化铝及氧化铝储仓、干煤棚、空压制氮站、循环水系统、除盐水站、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渣仓、灰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辅助设施。

1.废气:

(1)煤气制备系统

①卸煤粉尘

本项目建设1座占地面积为**m2的干煤棚,用于储存项目洁净煤制气系统用煤,干煤棚为全密闭式,煤卸料过程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安装在给料机卸料口处的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m高排气筒排放。

②煤转运站

煤运输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输送+顶部负压抽吸+1套布袋除尘器+1根**m高排气筒排放。

③煤破碎、筛分系统粉尘

煤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

④煤仓粉尘

储仓仓顶粉尘通过负压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⑤灰仓粉尘

本项目每2台气化炉设置一个灰仓,共设置3个灰仓,每个灰仓仓顶粉尘通过负压收集+3套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⑥渣仓粉尘

本项目共设置1个渣仓,渣仓粉尘通过负压收集+仓顶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⑦煤气脱硫系统再生废气

本项目煤气脱硫再生废气采取“水洗净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水洗塔采用填料塔(顶部带除雾器),吸附材料选用活性炭,经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化氢和氨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⑧氢氧化铝卸料粉尘

本项目卸车区共设置**套卸车系统,在每个卸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卸料粉尘通过负压收集+6套布袋除尘器+**m排气筒排放。

⑨氢氧化铝转运粉尘

本项目设置9座转运站,转运过程为全密闭,粉尘通过顶部负压抽吸+9套布袋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⑩氢氧化铝焙烧废气

本项目新建4座焙烧炉,每条生产线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器+SNCR+SCR+金属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表7-1氧化铝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

?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及氨逃逸

氨罐配套设置洗气罐,采用水吸收,净化后废气经过**m排气筒排放,NH3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脱硝系统严格按照低氮燃烧器+SNCR+SCR脱硝系统设计规范进行工艺设计,定期开展脱硝性能试验,参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以及《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氨逃逸控制在2.5mg/m3(干基,标准状态)以下。

?氧化铝斗提转运粉尘

氢氧化铝焙烧工序来的氧化铝经斗式提升机、空气斜槽送入5台φ**m氧化铝储仓内,斗提转运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顶部负压抽吸+4套布袋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氧化铝仓粉尘

本项目成品氧化铝首先经过管道进入氧化铝储仓,然后进入氧化铝堆栈包装工序。共设置**个氧化铝仓,每个氧化铝仓进料、仓下落料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共设置**套布袋除尘器+**根**m高排气筒。

?氧化铝包装粉尘

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5套布袋除尘器+5根**m高排气筒排放。以上各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修改单表1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以上各环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氨水储罐未收集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和H2S。通过采取封闭车间、喷雾抑尘、强化废气收集等措施,可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除盐水站排污水、煤气冷凝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汽包排污水、,其中:

脱硫再生废气水洗塔排水回脱硫系统脱硫塔作为补充液。

煤气冷凝液与氨水储罐水吸收系统排水经过一体化净水器(混凝、沉淀)+汽提蒸氨塔处理后稀氨水送焙烧炉脱硝综合利用,剩余脱氨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该系统设计规模为**t/h。

除盐水站排污水、汽包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与脱氨废水共同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回用。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m3/d,处理工艺为高浊度一体化净水器+超滤+纳滤+反渗透+MVR。

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式A2/O处理工艺。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

备煤系统除尘灰,回用于气化炉;备煤系统除铁器分离出的金属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煤气净化收尘灰及灰仓除尘灰,主要成分为飞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气化炉炉渣及渣仓除尘灰,送煤炭开采矿区的采空区中回填;脱硫废液通过高温进风管进入煤气炉;脱硫系统副产物硫磺,外售硫磺深加工企业进行进一步深加工提纯;氢氧化铝卸车及转运工序布袋除尘灰及焙烧烟气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焙烧炉;氧化铝转运、储存、包装工序除尘灰,收集后作为氧化铝产品;制氮系统废活性炭和废分子筛,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除盐水站废过滤材料(包括石英砂、活性炭、树脂及滤芯、RO膜)每年更换1次,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污水处理站废油(隔油、气浮、沉淀处理过程产生)废机油、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滤膜,均分类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待鉴定固废包括:

①煤气冷凝水处理系统污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污泥池。根据鉴定结果,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池,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污泥间。根据鉴定结果,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结晶废盐,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杂盐间。根据鉴定结果,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的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新建3座**m3的灰仓,用于暂存气化炉飞灰,1座**m3的渣仓,用于暂存气化炉炉渣,其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

(略)年产**万吨氧化铝项目

内蒙古包头土右新型工业园区(北区)

(略)

(略)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氢氧化铝焙烧系统,新建4条氢氧化铝焙烧生产线,以氢氧化铝为主要原材料,采用焙烧工艺生产氧化铝产品,生产规模为**万t/a氧化铝;焙烧燃料为项目配套建设的洁净煤制气系统制备的煤气,洁净煤制气系统主要包括上煤系统、洁净煤制气系统、余热回收系统、煤气净化及冷却系统、加压及脱硫系统、排渣及飞灰输送系统等;项目同时配套建设氢氧化铝及氧化铝储仓、干煤棚、空压制氮站、循环水系统、除盐水站、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渣仓、灰仓、危险废物暂存间等辅助设施。

1.废气:

(1)煤气制备系统

①卸煤粉尘

本项目建设1座占地面积为**㎡的干煤棚,用于储存项目洁净煤制气系统用煤,干煤棚为全密闭式,煤卸料过程设置2套布袋除尘器,卸料产生的粉尘通过安装在给料机卸料口处的集气罩负压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根**m高排气筒排放。

②煤转运站

煤运输和输送过程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输送+顶部负压抽吸+1套布袋除尘器+1根**m高排气筒排放。

③煤破碎、筛分系统粉尘

煤破碎、筛分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1套布袋除尘系统处理通过1根**m高排气筒排放。

④煤仓粉尘

储仓仓顶粉尘通过负压收集+1套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⑤灰仓粉尘

本项目每2台气化炉设置一个灰仓,共设置3个灰仓,每个灰仓仓顶粉尘通过负压收集+3套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⑥渣仓粉尘

本项目共设置1个渣仓,渣仓粉尘通过负压收集+仓顶袋式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⑦煤气脱硫系统再生废气

本项目煤气脱硫再生废气采取“水洗净化+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水洗塔采用填料塔(顶部带除雾器),吸附材料选用活性炭,经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m高的排气筒排放,硫化氢和氨气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氧化铝生产系统

①氢氧化铝卸料粉尘

本项目卸车区共设置**套卸车系统,在每个卸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卸料粉尘通过负压收集+6套布袋除尘器+**m排气筒排放。

②氢氧化铝转运粉尘

本项目设置9座转运站,转运过程为全密闭,粉尘通过顶部负压抽吸+9套布袋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③氢氧化铝焙烧废气

本项目新建4座焙烧炉,每条生产线废气分别经“低氮燃烧器+SNCR+SCR+金属滤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有组织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修改单中表1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同时满足《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年修订版)》表7-1氧化铝行业绩效分级指标A级企业排放限值。

④氨水储罐呼吸废气及氨逃逸

氨罐配套设置洗气罐,采用水吸收,净化后废气经过**m排气筒排放,NH3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脱硝系统严格按照低氮燃烧器+SNCR+SCR脱硝系统设计规范进行工艺设计,定期开展脱硝性能试验,参照《火电厂烟气脱硝工程技术规范选择性催化还原法》(HJ**-**)以及《火电厂氮氧化物防治技术政策》,氨逃逸控制在2.5mg/m3(干基,标准状态)以下。

⑤氧化铝斗提转运粉尘

氢氧化铝焙烧工序来的氧化铝经斗式提升机、空气斜槽送入5台φ**m氧化铝储仓内,斗提转运产生的粉尘通过“全密闭+顶部负压抽吸+4套布袋除尘器+**m高排气筒排放。

⑥氧化铝仓粉尘

本项目成品氧化铝首先经过管道进入氧化铝储仓,然后进入氧化铝堆栈包装工序。共设置**个氧化铝仓,每个氧化铝仓进料、仓下落料产生的粉尘分别通过仓顶设置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排放,共设置**套布袋除尘器+**根**m高排气筒。

⑦氧化铝包装粉尘

包装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罩收集+5套布袋除尘器+5根**m高排气筒排放。

以上各排气筒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修改单表1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本项目无组织废气为以上各环节未被收集的颗粒物,氨水储罐未收集的废气及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和H2S。通过采取封闭车间、喷雾抑尘、强化废气收集等措施,可确保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NH3、H2S《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标准值。

2.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主要包括除盐水站排污水、煤气冷凝水、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汽包排污水、氨水储罐水吸收系统排水、脱硫再生废气水洗塔排水等,其中:

脱硫再生废气水洗塔排水回脱硫系统脱硫塔作为补充液。

煤气冷凝液与氨水储罐水吸收系统排水经过一体化净水器(混凝、沉淀)+汽提蒸氨塔处理后稀氨水送焙烧炉脱硝综合利用,剩余脱氨水进入生产废水处理站,该系统设计规模为**t/h。

除盐水站排污水、汽包排污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与脱氨废水共同进入厂区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中表1再生水用作工业用水水源的水质标准回用。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为**m3/d,处理工艺为高浊度一体化净水器+超滤+纳滤+反渗透+MVR。

生活污水排入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污水处理采用一体式A2/O处理工艺,处理规模为4m3/h(**m3/d)。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包括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风机、泵类、生产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基础降噪等措施,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

备煤系统除尘灰,回用于气化炉;备煤系统除铁器分离出的金属杂质,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煤气净化收尘灰及灰仓除尘灰,主要成分为飞灰,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项目目(略)萨拉齐电厂签订了《氧化铝气化炉飞灰销售框架协议》,将气化炉飞灰送往电厂掺烧;气化炉炉渣及渣仓除尘灰,送煤炭开采矿区的采空区中回填;脱硫废液通过高温进风管进入煤气炉;脱硫系统副产物硫磺,外售硫磺深加工企业进行进一步深加工提纯;氢氧化铝卸车及转运工序布袋除尘灰及焙烧烟气除尘系统除尘灰,收集后作为原料返回焙烧炉;氧化铝转运、储存、包装工序除尘灰,收集后作为氧化铝产品;制氮系统废活性炭和废分子筛,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除盐水站废过滤材料(包括石英砂、活性炭、树脂及滤芯、RO膜)每年更换1次,由厂家负责更换回收。

危险废物包括:废气治理废活性炭、废脱硝催化剂、污水处理站废油(隔油、气浮、沉淀处理过程产生)废机油、生产废水处理站废滤膜,均分类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待鉴定固废包括:

①煤气冷凝水处理系统污泥,根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处理。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污泥池。根据鉴定结果,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本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站污泥排入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污泥池,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污泥间。根据鉴定结果,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③生产废水处理站产生的结晶废盐,在鉴定之前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暂存于杂盐间。根据鉴定结果,若鉴定为一般固废,优先综合利用,综合利用不畅下,送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场进行填埋;若鉴定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本项目新建1座**㎡的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层渗透系数小于1′**-**cm/s,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新建3座**m3的灰仓,用于暂存气化炉飞灰,1座**m3的渣仓,用于暂存气化炉炉渣,其建设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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