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内(略)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制造建设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5月**日-**年6月4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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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措施 |
1 | 内(略)实验室分析仪器研发制造建设改建项目 | 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京蒙合作产业园区东区内(略)内 | 内(略) | 中政国评(北京)(略) | 本项目对厂区现有预留房间进行改造,建设印迹产品实验室、光学室、光源车间、防爆间各1座。其中印迹产品实验室位于生产车间二层西侧,建筑面积**.**m2,年产印迹产品**支;光学室位于生产车间一层东北侧,建筑面积**m2,年产分光光度计反射镜**个;光源车间位于生产车间三层南侧,建筑面积**m2,年产元素灯**个;防爆间位于生产车间三层西侧,建筑面积**m2,主要检测原子吸收分光光度计整机指标的准确性,年实验次数约**次。 | 主要环境影响及措施: (一)大气:防爆间、印迹产品实验室在试剂配制过程产生的废气,通过通风橱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后,通过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要求后排放。焊接烟尘采用移动式焊烟净化机收集处理。 (二)水:生活污水、原材料清洗废水、水浴加热废水、软水制备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要求后,排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达标。 (四)固体废物:废玻璃毛坯件、包装材料外售专业回收机构综合利用;反射镜等不合格品回收利用;废树脂以及焊烟净化装置产生的废滤芯交由厂家回收;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公众参与:该项目属于编制报告表的项目,未开展公众参与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