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略) | 1(项) | **,(略) |
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线上报价时上传签字盖章齐全的响应文件电子档一份,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未在规定时间内线上报价的供应商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相应证书证明文件等。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①服务内容清单与采购合同一致,详细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②服务内容技术资料等资料齐全。
③服务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解决。
④规定时间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2)供应商提供的服务未达到询比文件规定要求,且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由供应商承担一切责任,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同时,供应商两年内不得参与采购人同类项目的投标工作。
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辅材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1、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全额增值税发票和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个工作日内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合同全额款项。
2、供应商整套服务内容完成且经采购方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凭合同、政府采购验收报告到重庆市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监测中心(重庆市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中心)办理相关履约保证金的退款手续。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