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比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略),价格类型:折扣或费率专业领域:其他咨询服务)
目录: 其他服务 需求描述 政府采购项目服务 | 0.**% | 1(组) |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略)**:**:**(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文件必须上传:
是
文件上传说明:
无
六、商务条款
(一)交付时间:
采购人指定时间。
(二)交付地点:
(略)
(三)验货方式:
每次项目履约完成后,供应商提交《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调查报告》、《采购人政府采购项目实施计划》等服务成果、整理规范的过程性佐证资料,经采购方相关部门验收通过后,视为完成本项目的验收和交付。
(四)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人民币报价,最高限价为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0.3%,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税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等完成本项目的一切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采购人不再补偿。供应商应按照明细报价表格式填写。
(五)付款方式:
1、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金额(略)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作为签订合同的凭证。合同服务期满后且未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或虽有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但已经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一次性退还给供应商;
2、中标人按项目提交服务成果,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中标人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发票、资金支付申请单等材料,向中标人以转账方式支付项目服务费。
七、其它要求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5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单位名称: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联系人:
(略)
联系电话:
(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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