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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实验楼室内LED显示大屏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 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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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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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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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对实验楼室内LED显示大屏采购项目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总预算:**,(略),价格类型:总价专业领域:电子设备
包1(标的物种数:1)包合计:**,(略)
目录/需求描述单价限价数量小计(元)
目录:
LED显示屏
需求描述
室内LED显示大屏
**,(略)1(项)**,(略)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参加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三、投标(报价)时间
投标(报价)开始时间:
公告发布之后
投标(报价)截止时间:
(略)**:**:**(北京)
四、投标保证金
  • 五、投标(响应)文件要求
  • 文件必须上传:
  • 文件上传说明:

    六、商务条款
  • (一)交付时间:
    采购人指定时间。
  • (二)交付地点:
    (略)
  • (三)验货方式:

    1、甲方使用部门预验收内容包括外观、数量、技术参数、产品质量、使用要求等验收。

    (1)外观、数量验收指对合同、到货清单和实物三者进行数量、型号、材质、配置等的核对,检查三者是否相符。检查外包装是否完好,拆箱后物资的外观有无破损,合格证、说明书、保修单等是否齐备。

    (2)技术参数、产品质量、使用要求验收指检查货物是否按规范进行安装,并通过运行调试(包括功能调试、技术指标调试、整机统调等)和仪器检测等方法,对照采购文件检查仪器设备的性能指标、技术质量以及提供的人员培训等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要求。

    2、预验收合格后,由使用部门提出验收申请。并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到达现场,共同进行项目的最终验收。以产品技术参数为验收依据。如所供产品低于产品技术参数的要求,甲方可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或补充,更换或补充期间按逾期交货处理。甲方也可视情况选择单方解除合同,解除通知向乙方于本合同中所留地址寄送之日起第5日合同即解除,拒收、搬迁等一切理由的退件均不影响送达效力(搬迁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将按通知的新地址送达)。因此而解除合同的,乙方应支付甲方合同总额的**%违约金以及甲方向乙方索赔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担保费费、差旅费等。

    3、产品包装、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归甲方所有,由使用部门保存管理。

    4、在验收过程中,如甲方认为有必要,可聘请校内外专家、第三方机构等人员参与整个验收过程。

    (四)报价要求:

    报价以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设备费、配件及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施工配合协调费、风险费、装卸费、搬运费、运输费、管理费、安装费、包装费、调试费、培训费、后续服务费、试验费、检验费、利润、税金,以及因投标单位原因形成的返工费或质量验收不合格整改费等所有费用。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报价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五)付款方式:

    (1)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缴纳金额为合同总额的5%的履约保证金,缴纳单据作为签订合同的凭证。质保期满后且未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或虽有发生履约保证金扣除事由但已经补足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凭采购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复印件、资金支付申请表等材料一次性退还给供应商;

    (2)供应商按采购合同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成,经验收合格后采购人出具项目验收报告,验收合格后,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合法发票,采购人凭采购合同、验收报告、入库单、发票、资金支付申请单等材料,向供应商以转账方式支付合同全款。

    七、其它要求
  • (一)中标(成交)原则:
    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中标(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由采购人自行选择中标(成交)供应商。
  • (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八、联系方式
    采购执行方/需求方
  • 单位名称:
    重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 联系人:
    (略)
  • 联系电话:
    (略)
  •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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