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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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装修工程 需求描述 详见附件 | **,**.** 元 | 1(件) | **,**.** 元 |
请参与本项目询比的供应商于**年7月**日**时**分前在本项目公告电子询比页面线上完成报价和递交平台服务费(如有),并于下列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响应文件,根据网站规则,未在线上报价的单位其响应文件将不予接收。供应商线上报价时需上传《报价函》扫描件至平台,线上报价与线下纸质响应文件报价不一致的,以线上报价为准进行评审。
1.验收单位:采购人组织验收。如验收不合格,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单位应承担修复、重做、赔偿损失等责任,采购人不再另行付费。
2.验收标准:达到国家现行规范及验收合格标准。
3.验收解决:采购人对工程质量提出异议要求检验或检测的:结果为合格的,费用由采购人承担。结果为不合格或达不到本条标准的,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4.施工单位须和建设单位等相关施工参与部门一起做好施工全过程中相关工程资料的留存,须有施工现场的施工前后及期间相应节点的对比影像资料(特别是隐蔽工程及暂列金额工程)用于后期结算。因缺少影像资料造成无法办理相关工程内容结算的损失由施工单位自行承担。
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报价要求: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略)(大写:叁拾肆万壹仟肆佰柒拾陆元捌角捌分);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略)。
2.供应商的响应报价应完成本项目全部工程的报价,并以供应商在工程量清单中提出的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3.供应商报价函中的总报价必须与工程量清单总报价一致。
注:(1)采购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出的价格(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列金额、暂估价等),供应商不得修改,否则由评标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次报价为综合单价报价,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报价不得高于每项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报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所实施内容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规费、利润、税金、措施项目费、风险费等一切费用等。供应商根据本询比文件、国家有关标准规范结合本项目特点,结合实际工作量、技术含量、难易程度、复杂性、经营决策、企业实力和市场行情等因素,计算费用并承担相应的风险自主报价。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一)预付款:不支付。
(二)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成交金额的**%,待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后,支付至该项目审定金额的**%,余留3%作为质保金。缺陷保修期满后乙方申请退质保金,采购人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3%的质保金。
(三)支付前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增值税发票。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