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谈判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物业管理服务
1.2项目编号:(略)**
1.3采购人:中汽院(江苏)(略)
1.4采购代理机构:(略)
1.5釆购项目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6建设规模: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位于苏州高新区通安镇,占地约**亩,主要仪器设备**余台/套,预计**年投入运营,布局规划了新能源、智能网联、电子通信与软件、特色零部件与材料测试四大研发中心,以及新能源大数据、汽车后市场运营、智能网联汽车人才教育、工业互联网四大平台,旨在打造服务于国家战略,独具特色和核心竞争力的第三方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本项目整体建筑面积**.**万平方,是一座集办公、试验、会议、餐厅、公寓、运动场馆于一体的大型综合园区。其中,办公与餐饮面积2.5万平方米(餐厅分两层,每层可容纳**人就餐,包间共5个)、住宿室内活动区域面积**平方米、生产车间/试验室面积**.4万平方米、三门卫配套**平方米、地下车库4万平方米。
2.采购范围、内容及相关要求2.1采购范围:中国汽研长三角研究院暨华东总部生产基地综合园区内物业管理服务,包括办公与餐饮区、住宿室内活动区、生产车间/试验室、门卫及地下车库。
2.2采购内容:物业管理、安保、保洁、维修、绿化、专项养护、园区6S管理、标识标牌制作及维护、除四害等服务。
2.3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4服务期:合同签订后1年。
2.5项目地点:(略)
2.6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设立要求: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对于有行政隶属关系或控股关系或集团(总)(略)不得同时申请。
(2)资质要求:/
(3)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非审计财务报告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业绩要求:供应商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或协议签订时间为准),在中国境内须至少具有3个非住宅物业服务项目业绩,合同服务期不少于1年,服务建筑面积不少于**万平方米,(需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括合同关键页或用户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材料中涉及商业机密的部分可隐去,但须能够充分体现本条款要求的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服务建筑面积、合同金额、合同签订各方名称等内容。谈判小组保留审核证明材料原件的权利)。
(5)信誉要求:/
(6)人员要求: 详见采购需求
(7)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ISO**系列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质量管理体系证书、ISO**系列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须包括物业管理服务或物业服务(须提供证书复印件)。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须提供承诺函: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被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4)存在与采购产品或业务相关的未决诉讼或不良履约记录的情况。
(5)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发生过重大经济纠纷案件。
(6)自**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由其管理的物业服务项目发生过安全事故。
(7)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注:供应商须对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年7月9日至**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3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中国通用招标网(网址:http://(略).cn/;技术支持电话:(略)-**-**)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购买谈判采购文件。发票领取建议选择电子发票,由中国通用招标网直接下载。
4.4 采购文件售价/平台使用费:(略)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4.5免责声明:中国通用招标网为本项目购买谈判采购文件的唯一渠道,其他渠道购买或获取均无效。
5.响应文件的递交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日9时**分(北京时间)。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7.联系方式采购人:中汽院(江苏)(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略)
电子邮箱:yangqiaosong@(略)、liudongmiao@(略)
地址:(略)C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