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略)委托,对淮阴卷烟厂**年购置3台冷水机组及配套设施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现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投标。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
一、招标内容
1、招标编号:JSZB-**-**
2、招标内容:为满足淮阴卷烟厂未来细支高速卷接包机组的使用需求,现购置3台不低于**kW冷水机组及配套设施,同时淘汰3台**kW冷水机组。具体如下:
(1)购置3台制冷量≥**kW的变频风冷冷水机组。
(2)配套购置3套电控系统。
(3)改造外置泵组、电缆、水管、设备基础等配套设施。
(4)拆除3台旧设备和旧管道。
(5)控制系统集成。
3、实施地点:(略)
4、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日历日内具备供货能力,具体交付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中标人接到招标人通知后一周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5、质保期: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两年。在质量保证期内,中标人应保证设备安全、经济、连续、稳定、可靠运行,同时应按照设备保养手册上规定的周期进行免费维护保养。
6、质量要求:设备到达招标人的工作现场,完成安装调试,试运行**日正常后,外观、性能等内容达到招标人要求后,按照招标人相关规章制度要求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
7、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肆 万元整;以电汇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支付至招标文件指定账户,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8、最高投标总价限价:人民币(略)元(含税)。
二、合格的投标人
本次招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2、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略))的查询结果为准。评标时发现不满足前述规定,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
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名录的投标人,提供“在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承诺书,承诺书上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包。
三、招标文件获取
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项目。在线注册、发售并下载招标文件,在线制作投标文件及在线开评标。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7月**日9时至**年7月**日**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下载者应充分考虑平台注册、信息检查、资料上传、购标确认、费用支付所需时间,下载者必须在前述时间段内完成支付,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下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系统以供审核:
(1)基本存款账户证明材料(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合法身份的文件(复印件);
(3)《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招标平台服务费(略)/标段,下载后不退。
4、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为:(略).cn。下载者首次登录“平台”前,须前往“平台”免费注册,平台将对下载者注册信息与其提供扫描件信息进行一致性检查。注册为一次性工作,以后若有需要可变更及完善相关信息;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采购项目;同一单位不同的经办人可各自建立不同账户。同时下载者须通过“平台”办理企业 CA锁(北京CA,带电子签章),以便在投标过程中使用。企业 CA锁服务费:(略)/年费、(略)一次性介质费。
5、下载者需要发票的,须通过平台“发票管理”模块进(略)原因,发票一经开具不予退换。
6、平台网站首页“帮助中心”提供操作手册,下载者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登录、购买支付、发票开具领取等操作。平台咨询电话为:(略),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时至**时,下午1时到6时。平台会通过短信提醒下载者进行注册、支付、下载等操作。
7、联合体投标(如允许)的,联合体各方应当指定牵头人,并授权其以自身名义在平台办理注册、购买文件、缴纳保证金等手续,其在平台的办理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8、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略)纳入黑名单的且限制期限未满的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8月1日**时**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同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电子文件提交地点:(略)((略).cn)。
五、其他补充事宜
(一)投标文件要求
1、电子投标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由“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网站提供的“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生成。电子投标文件制作时会同时生成带有电子印章的“加密文件”及“未加密文件”。“需上传的加密文件”为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投标客户端”加密上传。上传成功后下载回执、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
开标、评标以应答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当投标人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非由投标人的责任导致开标现场解密异常,无法正常打开时,投标人需提供平台发送的证明其成功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回执及对应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zfile格式),经验证后投标人继续参与开标,开标、评标环节以投标人提交的该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
2、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3、本次开标会将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截止时间后电子集中解密,无须投标单位代表到场,各单位授权代表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开标大厅,开标后及时扫码签字确认开标结果。未明确提出异议的,不扫码签字亦视同对开标结果的确认。
4.开标、评标以投标人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为准,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2份纸质投标文件。中标人提供的纸质投标文件需与投标时提供的电子文件保持一致,如有不一致,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二)关于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的相关规定
1、供应商“黑名单”的定义:指在招标、采购及业务履约过程中,发生行贿或违法违纪违规等行为,(略)系统在(略)系统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列入黑名单库的供应商,根据其限制或禁止期限,未退库之前,禁止其(略)系统的所有采购活动。
3、投标人或中标人存在下列不良行为情形之一的,一经查实,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
(1)有商业贿赂行为的;
(2)有围标、串标,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提供虚假材料以及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恶意弃标或无不可抗力影响随意弃标,不签订采购合同的;
(4)严重违反采购合同或投标承诺,存在擅自提高价格、降低质量、拖延工期或供货时间等行为的;
(5)在履行投标承诺或合同过程中,出现严重的工程、设备、产品质量问题或给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安全事故、不良社会影响的;
(6)售后服务的质量和水平严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
(7)不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在招标采购过程中有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其他竞争对手的不良行为的;
(8)对于违反行业相关规定和双方约定处理废弃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并终止委托的;
(9)因中(略)相关诉讼的;
(**)其它违法违规或严重违约行为;
(**)按照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或招标人规定纳入供应商黑名单的情形。
(三)关于存在不良行为(非行贿)供应商处理措施
1、列入招标人“黑名单”供应商库,2年内(含)禁止其参加招标人新的采购项目;
2、根据影响程度和管理需要,采取警示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整改;
3、对列入“黑名单”的在供供应商,自禁入之日起从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4、“黑名单”供应商在禁入期满后,再次因不良行为(非行贿)被列入“黑名单”供应商,根据情节及影响程度,可从重处理,直至永久禁入。
(四)关于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处理措施
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投标及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烟草行业干部职工行贿的,经认定属实(以生效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为准)(略)对行贿供应商实施禁入的通知》(略)对行贿供应商禁入管理规定》要求列入招标人供应商“黑名单”,(略)列入行业“黑名单”,禁止(略)系统新采购项目;对列入行贿黑名单的供应商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略)系统新采购项目。
对于被认定为有行贿行为的供应商,招标人可采取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列入黑名单等措施。
(五)关于不合格供应商处理措施
1、在定期和不定期评价中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招标人有权解除与该供应商签署的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从招标人合格供应商库中移除。
2、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
(1)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骗取采购合作商资格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其他供应商或者中介机构违规串通的;
(4)单方面变更或者终止供货合同的;
(5)违反烟草专卖、廉政规定等情况的;
(6)所供服务或产品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或严重质量事故的;
(7)被国家烟草专卖局(总公司)、江苏中烟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的;
(8)其它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行为。
(六)不良行为补充处理措施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业绩、信用状况以及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进行投标的、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实施禁入措施管理规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中标人在相关案件查办时,有配合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如果发生拒不配合纪委、监委调查工作的情形,招标人有权视具体情形采取警示约谈、降低考核评价分数、降低供货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终止或解除合同等多种处理措施。
3、一经发现供应商违规转包情况的,招标人可采取约谈、缩减供应量、缩短供应期、直至解除合同等措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略).cn)(略)((略))中的信息公开栏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邮箱:(略)
招标人:(略)
地 址:(略)
联系人: (略)
电 话:(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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