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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灯杆检测鉴定项目公开询比公告

招标公告 北京-海淀 2025-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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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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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灯杆检测鉴定项目询比公告

本项目为智慧灯杆检测鉴定项目(项目编号:ZC**T**),采购(略),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具有相应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应答。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

1.1项目名称:智慧灯杆检测鉴定项目

1.2采购内容:拟采购三方检测机构检测鉴定服务

采购规模:主要对灯杆基础截面尺寸、混凝土强度、钢筋直径以及沟槽的长度、沟槽构造和电缆线等方面开展检测工作(具体工作量详见报价清单)

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个月

1.4采购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上限不含税金额(略)

二、资格要求

2.1 资质要求:

2.1.1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为其他组织。①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②事业单位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正本或副本;③法人的分支机构提供由行政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及其隶属法人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并需由其隶属法人出具《授权书》,授权该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和签署合同,并承诺对分支机构的应答行为及中选后的履约行为承担责任。

2.1.2应答人须提供由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专项包含: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桥梁及地下工程等专项资质)

2.2 纳税人资格及纳税证明:

应答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如应答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相关证照上未加盖一般纳税人戳印的,要求提供税务机关官网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结果截图或税务机关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

②如应答人为小规模纳税人,要求提供为本项目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的承诺函。

③依法免税的报价人,应提供证明其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2.3 业绩要求:

应答人须提供近 3 年(**年7月1日至应答截止日)至少1个工程检测鉴定类相关业绩。单项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合同签订时间及金额为准,框架合同业绩时间和金额以框架下订单时间及订单累计金额为准。

①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采购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扫描件。

②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采购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

③普通合同以合同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采购订单(或结算证明)的总金额为准。业绩数量按普通合同和框架协议的数量计算,同一框架下的多个订单计为同一业绩。合同原件备查。应答人应提供业绩所涉及的合同主体单位联系人及电话。

2.4 单位负责人要求: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5 信誉要求:

2.5.1近3年内(应答截止之日起向前推算)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因投标人(略)的仲裁、诉讼和弄虚作假的;

(2)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或以他人名义投标等违法行为;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中标资格的;(核查信用中国行政处罚条款及工信部网站违法失约信息,“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工信部网站:txzbqy.(略))

(3)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或存在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

(4)(略)采购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规则》被处理的,或在处理执行期的;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核查网站:www.(略)/index.htm)

(6)被“信用中国”网站(www.(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5.2 提供《信誉声明承诺书》((略)提供的模板)。

2.6 其他要求:

2.6.1 应答人对询比文件中第四章商务规范书及第五章项目技术规范书应答必须满足,否则将被否决应答;

2.6.2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三、获取询比文件

3.1 发售询比文件

3.1.1 本项目发售电子版询比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文件。询比文件售卖时间为(略)**时**分至(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报名并购买询比文件(节假日除外)。

3.1.2报名及购买询比文件联系人:(略),电话:(略),邮箱:(略)(本项目不支持现场购买询比文件,购买前请务必先电话联系本项目联系人)。

3.1.3 询比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零元(¥(略))整,售后不退。

3.1.4获取询比文件,需提供如下材料发送至(略)(邮箱)中:

(1)公司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书盖章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及购买文件经办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文件发售登记表(盖章扫描件及word版本各一份);

以上证明文件需要在询比文件发售期内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应答截至时间):(略)**时**分。

4.2 纸质应答文件递交地点:(略) 2号楼1单元**

4.3 本项目将于上述应答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唱价,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4.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五、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询比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上发布,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采购人地址:(略)

采购人邮箱:(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略)

邮 编:**

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邮箱:(略)、(略)

异议及投诉反馈渠道

(一)反馈渠道

对本次采购活动存在异议,或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或投诉。

(1)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请在应答截止时间3日前提出实名向招标代理反馈:

招标人电话:(略)-(略)(受理异议)

招标人邮箱:(略) (受理异议)

(2)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请实名向采购人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电话:(略)(受理违法违规投诉,电话受理时间为工作日9:**-**:**)

投诉邮箱:zanyixuan@(略)(受理违法违规投诉)

(二)投诉人须知

(1)异议/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且应满足以下条件:

①异议/投诉人应为相关采购活动的参与者,或者与相关采购活动有利害关系;

②异议/投诉不应超过对应的时效和范围;

③异议/投诉书面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异议/投诉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包号(如有);异议/投诉对象名称;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投诉人的请求及主张;提起异议/投诉的日期。

④异议/投诉提出者应提供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以法人名义提出异议/投诉,应经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⑤异议/投诉事项应具体可查,且应提供有效线索;

⑥异议/投诉事项未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

⑦对其他应答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答文件)详细内容提出异议/投诉,应提供合法来源渠道

(2)异议/投诉人应承诺投诉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调查过程中,发现异议/投诉人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我司供应商负面行为处理办法进行处理;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略)/)、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略).cn/),询比公告将明确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发售询比文件的日期和地点、应答等事宜。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采购信息,其(略)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九、附加项

无。

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略)/中招工业发展(北京)有限公司

(略)

(略)(略)(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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