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需求描述 | 单价限价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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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热水器 需求描述 重庆市大学城第一中学校热水系统安装项目 | **,**.** 元 | 1(批) | **,**.** 元 |
1.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重庆市行采家(https://(略)/)”进行网上报价,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和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的供应商不具备竞标资格。
2.供应商制作的响应文件电子文档,须按照要求制作,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未按要求制作响应文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货物到达现场后,成交供应商应在使用单位人员在场情况下当面开箱,共同清点、检查外观,作出开箱记录,双方签字确认。
2、成交供应商应保证货物到达采购人所在地完好无损,如有缺漏、损坏,由供应商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
3、成交供应商应提供完备的技术资料、装箱单和合格证等,并派遣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条件如下:
(1)货物技术参数与采购合同一致,性能指标达到规定的标准。
(2)货物技术资料、装箱单、合格证等资料齐全。
(3)在系统试运行期间所出现的问题得到解决,并运行正常。
(4)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交货并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
注:上述四条如供应商未满足任意一条,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采购合同。并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产品在安装调试并试运行符合要求后,才作为最终验收。
报价须为人民币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货物购买(制造)费、人工费、包装、运输费、交通费、安装费、调试费、材料(含辅材)、机械费、保险、装卸费、培训费、售后服务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及各种应纳的税费等所有费用。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