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年8月**日**时至**年8月**日**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略)/**/**,户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北京市朝阳区科学园南里风林绿洲1号楼**层**B号(证号为京房权证朝私**字第**号)的不动产,登记面积为**.**平方米,一拍起拍价为(略),保证金定为(略),加价幅度为(略)。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三、本拍卖是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年7月**日至**年8月8日**时止接受咨询(双休、节假日除外),需要看样者可与法院联系,法院将在拍卖前组织集中看样(初步定为**年7月**日上午**时**分至**时)。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对本拍卖标的有异议者请于**年7月**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
本执行案件相关文书已邮寄或在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栏公告,被执行人及其他相关人员无法收悉的,特在此公示,公示满五日即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益关联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
案涉标的暂无优先购买权人。
十、拍卖成交的,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支付宝账户,拍卖余款请在**年8月**日**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仙桃沔阳支行,账号:(略)(略)**,并在**年8月**日**时前(凭法院财务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咨询,办理标的物权属登记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的一切税费(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按照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放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予**个工作日内发放完毕,故拍卖品的买受人应自收到成交裁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自行到财产登记部门完成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资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处置拍品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不足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案件)全部债务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况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拍成功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处置拍品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案件)全部债务的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规则1另行追偿。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相关水电气等欠费也由买受人承担。相关产权面积以产权登记时管理部门确定的面积为准,与现产权证明有出入的,成交价款不发生变化。
十二、本案涉案不动产现由被执行人年长的父母居住,且被执行人之父身患癌症,本院负责腾退,但具体腾退时间尚不能确定。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拍卖标的咨询电话:(略)(李法官)
法院监督电话:(略)-(略)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略)-**-**
法院地址:(略)
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