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区从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针对社区小区楼道堆放杂物,张贴非法小广告,私设地桩地锁,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及消防车通道,私搭乱建,违规停放“僵尸车”,不文明养犬,不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等违法行为和不文明行为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请广大居民主动遵守、积极配合。
各街道办事处会同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消防救援支队、公安分局等相关单位定期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对上述行为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政府
**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