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诚跃新(北京)(略)受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幸福大街办公区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幸福大街办公区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项目编号:ZC**Z
项目联系方式:
(略):林如蓉、彭嘉宝
项目联系电话:(略)-(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略):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
采购单位地址:(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略):中诚跃新(北京)(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ZC**Z
项目名称:幸福大街办公区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项目
采购方式:遴选
预算金额:人民币(略)整
采购需求:幸福大街办公区消防系统设备设施维保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响应。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供应商作为从事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服务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须具备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条件》的通知(应急〔**〕**号)文件规定的条件,供应商信息应能够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公开查询(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中提供截图并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年1月**日至**年1月**日,每天上午9:**至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
方式:现场发售。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如报名人为法定代表人:供应商单位开具的法人身份证明原件、法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如报名人为授权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内容自拟,但必须包括法人签字或人名章,单位公章,以及授权事项必须包含针对本项目报名事宜)、报名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
售价:每套人民币(略);采购文件售后不退。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得参加遴选。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1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五、开启时间:**年1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二、开标时间:(略) **:**
三、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次采购活动中扶持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以及财政部和北京市相关文件的规定。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