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股权及 (略)债权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D0(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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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略)**%股权及 (略)债权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略)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动态报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止(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共计(略),其中:债权本金(略),利息(略),违约金(略)。截止(略),(略)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共计(略),其中:债权本金(略),利息(略),(略)签署委托书,委托转让方转让股权时一并转让其对标的企业债权,并委托转让方代为收取转让价款。截止(略),(略)对标的企业享有债权金额共计(略),其中:债权本金(略),债权利息(略),(略)签署委托书,委托转让方转让股权时一并转让其对标的企业债权,并委托转让方代为收取转让价款。 2、截止至(略),标的企业共计欠缴税费(略)。 3、本项目挂牌价格 **.** 万元,其中:股权转让价格 **.** 万元;债权金额为 **.** 万元,其中:本金总金额 **.** 万元,违约金总金额(略),利息总金额 7.** 万元。(债权利息截止时间为(略))若本项目产生溢价,则溢价部分为股权价值。 4、标的企业于**年6月审议并通过《职工安置方案》。 5、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其他相关资料。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无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前提出受让申请,并将人民币(略)保证金汇入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本项目最终受让方应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支付转让债权自**年**月1日至实际付款日止,所产生的利息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因逾期还款所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如下: (1)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已对转让标的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信息公告之内容,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情况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2)同意在提交受让申请时,即表明认可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职工安置方案》决议;(3)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替标的企业向转让方支付债权自**年**月1日至实际付款日的利息【所产生的利息金额【按照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计算的利息】及逾期还款所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额按照每日万分之五计算】。(4)同意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扣除保证金后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结算账户,(5)同意承担标的企业欠缴税费共计(略)。 4、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全部扣除,在扣除北交所组织本次交易的服务费后,作为转让方经济补偿费: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交纳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动态报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无应价的或低于挂牌价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⑤受让方未按约定支付相关债权利息及违约金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体参与受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