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道路噪声治理专项工程怡丽北园小区北侧四环路增设声屏障工程设计已由《北京市交通委员会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启动**年道路噪声治理专项工程怡丽北园小区北侧四环路增设声屏障工程设计招标请示的批复》(京交函〔**〕**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额出资,招标人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略) 怡丽北园小区北侧四环路
建设规模:**年道路噪声治理专项工程怡丽北园小区北侧四环路增设声屏障工程设计。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天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其他说明: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机关核发的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市政行业(桥梁工程)专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城市桥梁大修及声屏障工程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质量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本次招标适用的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电子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以及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任何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略)/)中被列入失信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1月**日**:**至**年1月**日**:**,在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按注册操作说明进行注册并绑定数字证书,将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被授权人近3个月内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一套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邮箱((略))邮件标题为“投标人全称+获取**年道路噪声治理专项工程怡丽北园小区北侧四环路增设声屏障工程设计招标文件”,邮件中须留下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和备选联系人姓名及手机号。招标文件免费获取。
5.2本项目采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未办理CA证书及证书绑定的投标人须登录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https://(略)/),并按照“办事指南”—“资料下载”中的用户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联系电话(略))。如投标人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系统首页“办事指南”—“支持数字证书类型”进行办理。
5.3招标文件项目专用本免费领取。
5.4投标人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招标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年2月**日9时**分,请投标人代表在当日9时**分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层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分平台(从市政务服务中心南侧9号门进入,从扶梯或1号电梯厅至五层)。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6.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4如在疫情期间,投标人应按照北京市相关疫情政策开展工作。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北京市交通委员会网站》、《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赵晓梅
电 话:**-(略)-**
传真:**-(略)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市(略)
地 址:(略)
邮 编:**
联 系 人:许新蕾、鲍鑫明
电 话:(略)
传 真:(略)
电子邮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