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土建工程(三)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土建工程(三)已审批,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中核(上海)(略)(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 2.2 招标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土建工程(三)
2.3 招标项目概括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厂址位于辽宁省兴城市徐大堡镇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东临辽东湾。厂址北北东距海滨乡约5KM、距兴城市约** km、距葫芦岛市约** km、沈阳市约**km,东北东距营口市约** km,西距绥中县城约** km,距东辛庄镇约9 km,距刘台子乡约5 km,西南西距秦皇岛市约** km,南南东距红沿河核电厂约** km。
2.4 招标范围道路工程、管道支墩与管桥跨越、拆除工程、绿化工程、土石方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钢筋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墙/柱面抹灰/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措施项目、相关补充分部、零星台班用工,以及发包人委托的其他零星土建工作。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合同附件2 。
2.5建设/项目地点 2.6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年 5 月 1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合同工期暂定六年,合同累计完成产值早于计划结束时间达到合同签约金额的,达到签约金额时则合同终止。发包人有对合同工期进行调整的权利,对发包人提出的调整要求,承包人必须执行并做相应地调整。
合同计划工期:总日历天数**天
2.7质量要求或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或者招标人认可的其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技术、服务能力并满足下列要求:
A.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注册成立的合法法人实体并在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
B. 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5)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资格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安全生产许可证:有,且在有效期内。
(7)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本项目共1个包,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包1: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零星土建工程(三)售价:(略)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项目名称缩写及参加的分包”。
4.2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进行发布。投标人已注册为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会员的,可直接登录报名,否则投标人须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在线注册。
4.3 发售时间:**年**月**日**时**分—**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4.4 报名方式供应商登录后点击“”,选择要报名的项目,选择“支付方式”为“网上支付”并上传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平台主页 “服务中心”)。经招标人/代理机构审核后点击“费用管理-缴费支付”,在“待缴费”列表中,点击“网上支付”:可通过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扫描二维码支付标书费,也可通过工银e支付绑定的手机号、U盾、密码器或口令卡进行支付或过其他银联卡进行支付。付费完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标书款发票开具:本项目采用线上自助开票,线上支付成功后,可点击”费用管理-费用支付”在已缴费列表中点击”开具发票”。(详见附件 供应商缴费开票手册。)
4.5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1)(略)代为购买标书的;
(2)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略)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东区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年**月**日**时**分。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略))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上发布。
7 联系方式招标人:(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号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略)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号首科大厦A座**层东区
联系人:闫岩
电话:(略)
电子邮件:(略)
8 其他说明 8.1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8.2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8.3 (略)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9 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招标人:(略)
代理机构: 中核(上海)(略)
附件下载:招标公告.docx 附件下载:投标保密承诺函及其他事项声明(略)(1)(1).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