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年房山区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略)/)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 **.**.**.**/fsggzy/)]获取招标文件,并于(略)**时**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T-**-**
项目名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年房山区山区生态公益林生态效益促进发展机制森林健康经营(森林防火部分)项目
预算金额:(略)
最高限价:(略)
采购需求:主要包括:火情瞭望监测系统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林火阻隔系统建设、森林防火物资等内容。具体工作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合同履约期限:**日历天,计划开工时间:(略),计划竣工时间:(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且具备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或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处于正常开业状态;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信息申报完成;
(2)本工程要求供应商应具备类似施工经历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申请人的资格要求;本工程拟派项目经理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信息申报完成,并未在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或其他职务;
(3)投标人经营状态: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的状态,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4)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略))被列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5)投标人具有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略)至(略),每天上午9:**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略)(http://www.(略)/)及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 **.**.**.**/fsggzy/)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在公告有效期内登陆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略)/),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本项目招标仅接受在有效期内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同期办理招标文件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参与招标。运维联系方式:(略)-(略)(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办理平台提示进行办理。登陆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http://**.**.**.**/fsggzy/),并按照“办事指南”进行用户注册、浏览器设置和CA证书绑定(运维工作人员:赵甜玮,联系方式:(略)),并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进行项目“关注”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如供应商未办理CA证书,请按照北京市法人一证通平台(http://yzt.(略)/index.html)提示进行办理。
凡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资料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以PDF格式发送至(略),邮件内容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通讯地址、法定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联系邮箱。在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信息后,将招标文件费电汇或转账至招标代理机构指定账户,若没有收到招标代理机构的确认回复,需在公告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代理机构电话确认。本项目仅接受公告有效期内已经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只有在公告有效期内办理完成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线上项目“关注” 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 法定代表证明(加盖单位公章)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需要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提供本单位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入库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4)拟派项目经理任命书、入库项目负责人时提供的职称(或执业资格注册相关)证书、身份证及其北京市园林绿化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登记的项目负责人库信息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5)线上报名成功已关注截图(加盖单位公章)(6)《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参照(财库【**】**号);加盖公章)。注:因提交虚假资料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只有通过报名审查的投标人才能购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售价:(略),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略)**点** 分(北京时间)
地点:(略)(CSD商务广场)A座二层开标区会议室(会议室以开标当天确定的会议室为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选择该采购方式的原因:房财采购核[**]**号
2、发布媒体:本次公告通过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房山区分平台、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北京市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对外公开发布,未经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授权的任何转载,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公开时间:(略)
4、根据工信部联企业(**)**号文件,本项目所属行业划分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5、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规、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扶持贫困地区、监狱企业、中小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支持节能减排、环境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工作,按照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 北京市房山区生态环境局 关于转发《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关于政府采购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s)有关事项的通知》(房财采购【**】**号)执行。
6、投标保证金: 电汇、支票、汇票、转账支票或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同时可接收电子保函。
7、质疑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略),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联系方式:(略) (略)
8、投诉处理方式的联系单位和联系电话:
(略):北京市房山区财政局采购办
联系电话:(略)-(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房山区园林绿化局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开户银行:北京农商银行房山支行营业部
账 号:(略)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