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股权
挂牌日期:(略)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项目编号 | S**D0(略) |
---|---|
项目名称 | (略)**%股权 |
转让方名称 | (略) |
转让行为批准单位 |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
转让比例 | ** |
挂牌价格 | 1,(略) 人民币 |
挂牌期间 | ** |
挂牌日期 | (略)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重要信息披露 | 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略),实缴注册资本为(略)。其中,(略)认缴注册资本(略),已全部实缴。 2、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交纳(略)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若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本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交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交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未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的;(6)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本方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3)本方同意在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依据该等内容经本方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支付保证金后,不以不了解标的企业债权债务、资产状况等原因终止项目成交工作的推进,否则将同意转让方全额扣除本方已支付至北交所的保证金;(4)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企业国有产权交易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转让交易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